专利
通过pct方式进行国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
授权后,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每件发明专利资助5万元;其他地区或国家每件发明专利资助3万元。
注:同一项专利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商标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0000元;
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
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
注: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同一件商标是指同一注册人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相同或相近)。
本公司也是佛山市创新券和南海区创新券备案机构,成功申请创新券的企业更是不用等授权,政府即可报销40%-50%申请费用。